剑榕项目获“民族团结建设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



发布时间:2019-12-13   
一公局
2019-12-13

  “脱贫攻坚有你们的鼎力支持,我们信心满满。”“感谢,感谢!”……12月12日下午5时30分,剑榕公司3楼会议室内热情洋溢,暖意融融。黔东南州州委常委、榕江县委书记贺代宏,榕江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杨志,榕江县主管交通的副县长张金城,县政协副主席、县“两高”指常务副指挥长潘顺勇等一行专程前来将“民族团结建设先进单位”的牌匾和一幅写有“扶贫济困 造福一方”锦旗授予剑榕项目公司。

  剑榕项目自进场以来,高度重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结合当地县情民情和诉求,开展了一系列脱贫攻坚、扶贫济困的行动,造福了当地苗侗人民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,赢得了各界一致的称道赞许和良好的口碑。

  剑榕高速项目所处剑河、榕江两县,是贵州省少数民族最集中区域之一,同时也是国家级深度贫困县。主要少数民族为苗族、侗族,其中剑河县少数民族在总人口占比达96%,榕江少数民族在总人口占比达85%,脱贫攻坚任务极为繁重。此次榕江县委、县政府授予剑榕公司“民族团结建设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,充分体现了对剑榕项目在脱贫攻坚方面工作高度的赞扬肯定。(张骏)


作者:吾名   来源:中交一公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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